各位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教育部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第八届院工会委员会和院第三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研究,报药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核同意,决定于2017年4月28日(周五)召开北京大学药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为保证本次大会圆满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年4月28日(周五)上午8:30至12:00;
二、会议地点:会议中心206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药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九届工代会正式代表;
(二)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四、因本次会议室换届大会,请各位代表提前安排好工作,保证代表参会率及大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北京大学药学院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