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教育部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第九届院工会委员会和院第四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研究,报药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核同意,决定于2018年 12月28日(周五)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为保证本次大会圆满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8日(周五)
1.8:30开始签到
2.9:00——11:30(会议)
3.12:00——14:00(小组讨论)
二、会议地点:会议中心206
三、参会人员:
(一)药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九届工代会正式代表;
(二)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四、 请会议结束后,请各组召集人安排小组讨论并做好记录,将讨论情况及提案汇总后报院工会。
北京大学药学院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