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本科生:
根据医学部教育处《关于选拔学生参加第四届海峡两岸医学生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药学院启动第四届海峡两岸医学生交流活动的学生代表选拔工作。根据医学部各学院名额分配,将从药学院本科学生(2009级,2010级,2011级)中选派4名代表(注:不包括教育处、团委、国合处名额)参加此次活动。现将学生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基本安排
1、活动时间:2013年3月31日(周日)至4月7日(周日),为期8天;
2、活动地点:台湾地区,包括:台湾大学医学院、阳明大学、高雄医学大学和中国医药大学四所台湾高等院校。
二、基本费用
学生需自付往返机票等部分费用,原则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
三、选拔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问题,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
2、学习成绩良好,善于思考、交流;
3、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服从整体安排,甘于奉献,乐观向上,乐于助人;
4、表达能力佳,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尚可;
5、同等条件,有下述情况者优先:
(1)有乐器、舞蹈、演唱、朗诵等才艺者;
(2)有多次志愿服务经验,并表现出色者;
(3)对学校、学院、班级发展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二)选拔工作程序
本着“公开信息、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进行选拔工作。
1、报名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的同学,需满足评选基本条件,并需根据活动安排,协调个人时间,自愿申请;
2、报名的同学需填写《医学部学生交流项目申报书》(2012版,见附件1)及递交个人简历,纸质版交到药学院学生办公室(药学楼209,210)。
3、对报名同学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情况安排笔试、面试等考核,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4、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1日15:00。
药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