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创新人才国家合作培养项目”及“中国药学博士专业学位(Pharm.D)师资培养项目”的通知及要求,学院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拟推荐2011级药学长学制学生房诗玮参加该项目学习,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在此期间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电话、来访、邮件等反映情况或发表意见。
公示电话:010-82801512 (8:00—12:00,13:00—17:00)
来访地点:药学楼210 学生办公室
邮箱:yaoxueyuan2008@126.com
北京大学药学院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