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推荐情况
药学院具有投票资格教师135人,参与投票54人,推荐结果见院办王珣处。
二、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遴选原则(摘自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公示稿)
学院学术委员会实行定额席位制,委员总数为不低于11人的奇数,其中:
1. 教授委员:不低于委员席位总数的70%,按学院内各学科专业教授人数比例并兼顾学科平衡的原则分配委员席位;教授委员一般任期四年。
2. 当然委员:院长(系主任)1人,根据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动产生。
3. 委派委员:不超过委员席位总数的15%,由学院院长(主任)委派本学科校内外专家担任。委派委员应兼顾学科平衡,有利于学术管理工作。
三、药学院遴选原则
在参照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基础上,如下建议:
1. 在国内外药学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有学术思想、国际视野,学术水平高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
2. 在学系有较高的学术水准和威望,并且能够将学术委员会的决策及时传达至学系,并随着学系换届自动更换;
3. 委员总数定为11人(不含名誉委员);
4. 各学科原则上入选不超过2人;
5. 院长建议召集学术委员会,但不具有投票权。
四、药学院学术委员候选名单
名誉主任:王夔
主任:张礼和
副主任:张强、屠鹏飞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叶新山、史录文、吕万良、李中军、张亮仁、林文翰、焦宁
委派委员:张宏权(院长委派)
列席:周德敏(不参与投票)
北京大学药学院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