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毕业生同学: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评选2019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结合药学院实际,现启动2019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评选工作。
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等内容请以大学文件要求为准(见附件1),但请注意医学部评选无需通过大学本部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协同办公系统进行。
请各班于4月26日(周五)前完成初评、公示和优秀毕业生典型的遴选工作,并于5月6日下班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宋艳,82805840,songyan@bjmu.edu.cn。
药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