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时,均应该按照党员管理的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药学院实际,现就药学院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组织关系接转(京内)
党组织关系隶属北京市的党员通过北京市“党员E先锋”平台在网上办理接转,不再接受纸质介绍信。
办理前需首先联系接收单位,确认接收党支部的名称及组织代码。药学院各支部名称及组织代码详见表1。由转出单位在“党员E先锋”平台上操作。转出完成后,党员本人直接到接收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办理报到手续。具体信息,可咨询接收党组织党办工作人员,转入药学院的,可咨询院办,联系方式见附件。
表1 药学院接收党支部的名称及组织代码
支部名称 |
组织代码 |
备注 |
北京大学药学院药物化学系党支部 |
011100105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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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化学生物学系党支部 |
011100106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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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学系党支部 |
011100105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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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药剂学系党支部 |
011100106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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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分子与细胞药理学系党支部 |
01110010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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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党支部 |
011100106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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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药物分析学系党支部 |
011100217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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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党支部 |
011100105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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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室党支部 |
011100105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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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机关党支部 |
011100105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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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离退休党支部 |
011100105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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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学生党总支本科生党支部 |
011100116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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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学生党总支第一党支部 |
011100105874 |
药物分析专业、化学生物学专业(化学方向) |
北京大学药学院学生党总支第二党支部 |
011100105684 |
药物化学专业 |
北京大学药学院学生党总支第三党支部 |
011100106127 |
生药学专业 |
北京大学药学院学生党总支第四党支部 |
011100105662 |
药剂学专业 |
北京大学药学院学生党总支第五党支部 |
011100105828 |
临床药学专业 |
北京大学药学院学生党总支第六党支部 |
011100105755 |
药理学、化学生物学专业(生物方向) |
北京大学药学院学生党总支第七党支部 |
011100214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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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学生党总支 |
011100106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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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药学院党委 |
011100105971 |
二、组织关系接转(京外)
北京市外单位,以及地理位置位于北京但隶属于中央各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系统、银行系统、银监会系统、证监会系统、保监会系统、民航系统、国资委系统、铁道系统等单位,统称京外单位。组织关系接转具体方法如下:
1、转入
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及转入单位为“北京大学药学院党委”。介绍信第二联信息应准确详实,不得有缺失。党费交至日期为开具介绍信当月。
党员须携带纸质介绍信于有效期内,至药学院党委报到。具体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新生党员统一在报到当日将介绍信交至学院报到处,经审核无误后,完成新生报到手续。
2、转出
党员转出前,需首先联系接收党组织,确定介绍信的抬头名称,抬头对应党组织应具有跨省接转权限或为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确定介绍信抬头后,应先由各单位党办工作人员审核。
党员联系所在支部或党委,在北京市“党员E先锋”平台上提交组织关系转出申请,提交信息应完整准确。院党委完成审批后,打印纸质介绍信。党员持纸质介绍信至接收单位报到。介绍信的回执(第三联)应由接收党组织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院办。
北京大学药学院
2020年6月4日
附件:
药学院党办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接收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药学院 |
陈老师 |
010-82805100 |